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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精骛八极 > 第二十三章 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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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舟重新靠在昨日的战场傍,一夕间,被碾压践踏过的草地反而被顽强的生命力疗愈,借着一泓汪着的清泉疯长起来,足长高了一倍,一直摇曳到人的小腿,像一头落水的猛兽借着清风抖落自己皮毛,从狼狈变得威严。

    空气中飘散着一股生命的味道,极力要掩盖住死亡的气息,昔日繁华的金城奄奄一息,显得无比冷峻。

    忠祺与小珍先去看了煜翎,自然,她是这场斗争当中唯一的一个没有任何过错的承担者。一进门,小短小胖便侍奉在侧,一个给她擦洗指甲里干涸的血迹,一个将她凌乱的头发小心翼翼梳顺。

    在煜翎的床帏旁边,比往日多了一个再熟悉不过的摇篮,正是装着青蛋的那一个,严严实实的裹着什么东西,小珍张大了眼睛,侧过头看了一眼忠祺。

    小短小胖闻着脚步声退下了,只微微向二人点头,然后不约而同的把眼光看向那个醒目的摇篮。

    摇篮被打理的十分柔软,层层叠加,最外头是一块干净的只有手帕大小的粉色绒布,从里面探出一个肉粉色的说不上是什么的东西,那东西只有半个手掌那么大,色泽鲜嫩,一动不动。小珍的眉梢还是高挑着,眼里装的尽是疑惑,忠祺却向后退了半步,嘴唇微张,喉头来回抖动着。

    煜翎强撑着坐起来,这时忠祺才觉得她好像和从前彻底不同了,曾几何时,她被丝线割破了手指,伤口是十分纤微的,血甚至都流不出来,她会抬着那根手指整整一天,见人就要嘟着嘴给人看,让别人给她吹吹。而此时,她的两瓣干涸的嘴唇分开,整个口腔都是一股血腥味,血液还残留在牙缝中间,显然在此之前她的情况是十分糟糕的,她还没有精力去打理自己,仅有一点力气勉为其难的与疼痛斡旋。

    “我们的孩子。”不知道她在用哪里发出声音,她的喉咙好像罢工了,她的口腔像一个深邃的黑洞,里面不知道是哪里突兀的发出奇怪的声音,把小珍吓了一跳。

    忠祺又往后退了一步。

    煜翎拖着一具好像是区别于她自身的躯体,奋力的用杵在身后的双手撑着,小珍这才上去搀扶。

    她向着那个摇篮里的小东西伸出颤动的双臂,十分艰难的终于抱到了那个小东西,将它捧在手心里。揭开一点绒布,把那小东西多露出来一些“嘿,小家伙。”那个小东西像是听懂了似的,在煜翎的手心里蠕动了两下以示回应。

    “动了,动了!主上,他还活着。瞧瞧……”小珍终于从错愕的神情当中解放出来,两双同样欣喜和激动的眼睛追随着这个两次后退的男人。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眼前的这个粉团子了,他没有眼睛,头尾难分,像极了只没有外壳的蜗牛,只有一个圆圆的小口,时不时的张合着,他的皮肤十分敏感,他仅靠这柔软敏感的皮肤小心翼翼的与外界产生关联。与自己不同的是,他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也正因为如此他此刻被珍视着,也将被珍视。

    粉团子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而且活的十分漂亮,他不会说话,也看不见这个世界,但是他用他自己的方式辨认着世间万物。他十分聪明,时常跟着瓶覗到海里去游泳,他有天生的水䗼,但因为体型始终渺小,总是会在大鱼的呼吸间就被吃进谁的肚子,在最起初的一年里,水卿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别咽,我弟弟在你嘴里,快吐出来。”后来,他很快习得了海底的生存之道,能清楚的辨认水流的方式,摸索出自身的优劣,十里开外就能嗅出危险,无论是在陆地上还是深海里,他开始脱离他人的庇护,找到了自己的生存之道。

    一向被父亲看重的土辛,也在那事之后和忠祺生疏起来,二人之间原本就只谈公事,而今越发惜字如金。

    栗子找见了金枝的那个夜晚,就没再带她回来。她没有和任何人告别,也没有留下什么书信,但她不怪忠祺,金枝的出身原本就和尘橼无关,而属于自己的那颗生命之果,也在三年以前就独挂在了自己的床头,早已被风干,除了念想没有任何意义,她知道忠祺即便是发怒,也不是拿他人䗼命信手拈来的人,但与此同时,她也是一位母亲。

    金城还是老样子,没有任何人提起它,它只不过空荡荡的日夜在原地溃败。那些霓虹再没亮过,书屋还是高耸的屹立在建筑群里,属于这座城市的辉煌和希望旦夕间便灰飞烟灭,仿佛里面生活过的人是女娲信手捏出来的泥人,有一天女娲不高兴了,便把这些泥人滚动的卷起来,又重新变作泥团,把泥团放在地上踏平,重新变作泥土,好像泥人从未存在过,泥人的世界便就此消失,抵不过侏罗纪时期的骸骨,是一段历史存在过的永不磨灭的证据。

    赵飞燕守候着棕榈的遗骸,忠祺对她的複原好像是一剂长久的保鲜剂,她还是那么楚楚动人,仿佛是睡着了一般。赵飞燕的母亲在小院里栽了一株桂花,采撷晾干、研磨成粉,再掺入晨曦的甘露搅拌均匀,每日为棕榈梳洗头发,母子俩就这样在这座空城的边缘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分给金人的田地虽缺乏照料,仍充满生机,长出了几百亩的粮食瓜果,从木城、土城开来的小车,一车车的运走,给活着的人,赵飞燕也因此从学堂里的先生变作了田野里的农夫,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皮肤黝黑了不少,身板也日渐结实起来,整整瘦了一圈,肥圆的肉脸开始依附于骨架的支撑,一时间像换了一个人。

    有一日,赵母给棕榈做了新衣裳,为其换上时,在衣领处落下了一颗绣花针,针头刺破了赵母的手指,殷红的鲜血滴上了棕榈的唇珠,就在那天晚上,棕榈进到了赵飞燕的梦里,她那么真实,他们在山头谈话,微风拂面,棕榈散发着桂花的香气,招来了几只斑斓的彩蝶,在二人之间扑朔,他们亲密的像是恋人,在安静的世外桃源里欢声笑语如同泉水叮咚。

    这是棕榈走后赵飞燕最开心的一天,他喋喋不休的和母亲讲述,他深深的记得梦里的每一个细节、每一句谈话,他是如此珍视又如此害怕忘记,一遍又一遍的,赵母从儿子的眼睛里看到了灵动闪烁的光,他看上去是多么满足多么幸福。

    后来,赵母便有了一个小秘密,每日儿子出去之后,她总要故意刺破手指,用鲜血喂食一动不动的棕榈,于是她便一次不落的夜夜造访赵飞燕的梦境。奇妙的是,赵飞燕的梦境像是真实有时序的,一直循序渐进,从无荒诞的事情发生,像是另一个真实世界,与而今他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并行不悖,棕榈能巧妙的捕捉到赵飞燕的变化,对他的生活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他那些埋在心里的欲言又止的话都瞒不过棕榈的眼睛,她总是用一种柔软的方式道破给出解答,仿佛他已经问出了口一般,赵飞燕也因此得以坦诚的面对自己的心,面对这个美好到令人生怯的女子。

    赵飞燕变得更自信了,也更用心生活,而赵母的指尖却常年没有愈合过,由于反複割裂,身体也产生了某种保护机制,血液不那么容易流出了,于是伤口需要越割越大,越刺越深并借助挤压,她总得不可避免的泡在水里,事无巨细的家庭琐事,长此以往,因刺激产生的疼痛感也消失了,疼痛变成了生活的一部分,被生活忽视,变作了生活本身。

    这日,三个小孩从踏青的的队伍中悄悄溜走,要玩一场‘勇气的游戏’,他们的背包里塞满了野外生活用具,这场挑战的目标就是在深山当中生活尽可能多的时间,熬过困难和想家,最终那个守口如瓶的胜出者可以成为‘仙人’的助手,登上那艘开往‘神秘岛’的小船,去过神仙的日子。

    这位仙人是谁我们不得而知,但从三个小孩如出一辙的描述来看,确有其人,至于他究竟是不是神仙也许并不重要,因为他需要信徒,而恰好有三个人肯相信,这对他们彼此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很快他们就从队伍的尾部偷偷溜走暂且躲在了茂密的草丛当中,对着末尾的那个小孩做了一套让他住嘴的恐吓姿势,果然,小男孩抿着嘴低下了头,很快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往前小跑了两步重新跟上了队伍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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