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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四百四十四章 临走前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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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天亮的早,早上五点多,天地间就已经逐渐明亮起来。

    高明程简单的洗漱后,就一路狂奔进山,肆意舒展着筋骨,来到老地方后,便开始打拳。

    他其实喜欢在山林间狂奔的感觉,有种天大地大的畅快,能见证草木荣枯和万物繁衍。

    生存在于奔波,而生活才能够随心所欲。

    练完一套拳后,已是满身大汗,高明程把汗湿的衣服脱掉,光着膀子走在林间。

    两狗觉轻,当他起床时,两狗也跟着起来了,一路追随在他的身边。

    此时高明程对两狗说道:“走,咱们逮兔子去。”

    他决定在离开之前,多逮几只兔子,让两狗饱餐一顿。

    黑虎和精灵听懂了命令,立即变得兴奋起来,黑虎在前面带路,精灵紧随其后,它们嗅着兔子的气味,带着高明程前去逮兔子了。

    不多时,黑虎就追踪到一只野兔了,当即发出急促的狗吠声,提醒高明程快过来,在狗吠的同时,已经朝着受惊的兔子急追而去。

    一场你跑我追的狩猎活动正式开启!

    半个小时后,在两狗一人的协力合作下,山中野兔数量-10.

    左右手各拎着五只野兔,高明程意气风发的朝着山脚下的家里走去。

    黑虎和精灵也是极为兴奋,在山间小路上快速的跑动着。

    回到家中,高明程先处理了两只兔子,把兔皮剥掉后,一分为二的丢在黑虎和精灵的面前,任由它们大口的啃咬着带血的生肉。

    其余的兔子,高明程就没有动了,他准备送一只给张成远家,送一只给陈大松家,再给细奶奶家送一只就行,剩下的带回县里,让多美她们处理好后,放在冰箱里慢慢吃。

    除了兔子,他还进菜地里摘了一些菜,又去鸡舍捡鸡蛋,他过去时,陈大松刚好端着一大盆的鸡食过来。

    鸡食是用切碎的菜叶拌糠做成的,倒进食槽里,鸡就会过来啄食。

    把鸡舍建在小富山的山脚下,鸡可以漫山遍野的寻觅食物,但也不能完全不喂它们,在小鸡时,吃的是碎米和切碎的菜叶,等大些了,就是吃糠了。

    高明程买了好几袋的糠放在陈大松家,由他们负责每天给鸡喂食一顿,除了这一顿,如果地里有不要的菜叶,那么也可以丢进去喂鸡。

    高明程看到他,笑道:“我刚才在山里弄到几只野兔,等下你带一只回去吃。”

    “哎,谢谢了。”陈大松大喜,连忙道谢。

    不过他又说道:“明程,村里有时候有小孩子过来偷果子吃,你看要不要管?”

    高明程想都没想,下意识说道:“你看着办吧,如果偷的不多,就不要管了。”

    高明程自己小时候经常饿肚子,所以没少偷东家的红薯,西家的枣子吃,有时候看到人家藤蔓上挂着的黄瓜,都会伸手扯下来吃。

    大部分小孩只敢偷点地里的东西吃,有些半大小子,甚至敢去偷鸡摸蛋吃。

    不过这种人一般是去其他村子偷,自家村子反而不敢偷的。

    因为你地里少了一根黄瓜,你发现后,骂骂咧咧两句就算了,但如果鸡被偷了,那就不得了了,非得闹个天翻地覆才行。

    所以现在有小孩子到自己的山里偷果子吃,他也是相对宽容的。

    不过看着个头长大不少的土鸡,他还是得说一句:“偷果子就算了,偷鸡偷蛋是不行的。”

    陈大松立即点头应下:“哎,这个我知道。”

    说完话后,两人一起回到院子里,陈大松看到院子里堆着好几只野兔,两条狗正守在那里,面前还有一些骨头残渣,可见是刚刚饱餐一顿了。

    高明程拿了两只野兔给他,说道:“还有一只是给我哥哥家的,你帮着送一下,我等下就要回县里了。”

    陈大松应下,拿着两只野兔走了。

    高明程则开始装车,先把昨天弄到的蜂蜜装进拖拉机的车斗里,然后再放野兔和菜,又装了一些劈好的柴火,如此也装了满满一车斗的东西了。

    在他回县里时,已经有人前去景德镇装货和接人了,明天高明程就要开车送范立成去羊城了。

    在高明程忙碌奔波时,周乐也在努力的砌墙,幼儿园的主体已经差不多竣工了,只剩下围墙,周乐擅长砌砖,但如果他还想留下来工作,那么也能够找到活干。

    只不过周乐已经存了要离开这里的心思了,所以不争不抢,决定把围墙都砌好后就离开。

    又过了两天,在高明程安全护送范立成抵达羊城的那天,幼儿园的围墙也竣工了。

    傍晚,周乐拿着那把趁手的泥刀,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一路上,陆续有人朝他看来,甚至就在他能够听到的地方,开始议论起周乐是个没血䗼的软蛋了。

    老婆偷人,自己又给别人白养了好几年儿子,结果周乐除了跟田芬芬离婚,别的事那是一件都没有做。

    仿佛那次打架被拘留三天后,他就彻底的怂了一样。

    起初,田芬芬还很害怕他,结果见他半点不提往事,也没有喊打喊杀的,然后就放下心来了。

    别人尚且会质疑,但田芬芬并没有质疑,因为在她的眼中,周乐本来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傻蛋。

    周乐没有理会周围人的目光,进屋后,就先洗了个澡,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如此一来,他整个人都清爽了不少。

    他翻找了一下橱柜,发现里面还有两个鸡蛋和一把面条,于是他开始给自己煮了一大碗的面条吃,奢侈的煎了两个荷包蛋,香的隔壁邻居都能够闻得到。

    吃饱喝足后,他也没有出去溜达,而是休息片刻,就开始收拾衣服了。

    为了出门,他提前买了一个红白蓝编织袋,他买的这个袋子不大,但足够用了,因为他的行李也不多。

    以前的那些破烂衣服,他看着就心里来气,已经全部丢掉了,所以他身上也就只有三套在高明程的店里买的新衣服。

    这些时日,他都是来回的穿,虽然是在工地做事,但其实只要注意点,也不至于弄的很脏,并且他每晚回来就会洗澡洗衣服。

    收拾好东西后,周乐直接躺下睡觉了。

    累了一天,他很快就睡着了,鼾声响起。

    但在凌晨三点时,他却悄悄醒来了。简单的洗漱后,他从晾衣杆取下昨晚洗好的衣服穿上,然后拎着编织袋悄悄地出了门去。

    在没有夜生活的年代里,凌晨三点正是大部分人睡的正香的时候。

    夜色笼罩而下,这边的住宅区并没有安装路灯,周乐也并没有拿出手电筒照明。

    虽然天色很暗,但他对这附近的路况却很熟悉,能够摸黑前行。

    行走了大约五六分钟,他就来到一处低矮的房屋前。

    这是他第二次来这里,第一次时,是喊屋主和田芬芬去医院验血,他想知道佑佑到底是谁的孩子,只是结果却让他心里很不好受。

    是的,屋主就是奸夫,也是疑似佑佑的亲生父亲!

    看着这个低矮破旧的房屋,周乐的脸上露出一抹狰狞的冷笑来。

    奸夫名叫赖志坚,名字倒是不错,但人不行,整天游手好闲,是个混子。

    但他这人也有一个优点,那就是皮囊好,又会花言巧语,在田芬芬没有和周乐结婚前,两人就勾搭上了。

    只是赖志坚除了皮囊和花言巧语,兜里没什么钱,对于死要钱的田家人来说,那是绝对不可能把田芬芬嫁给他的。

    田芬芬虽然喜欢他,但也知道自己不想过穷日子,所以在周乐出现后,她就半推半就的答应嫁给周乐。

    之后,每当周乐出去做事时,两人就经常勾搭在一起。

    因为赖志坚家里穷,娶不起老婆,所以事发后,田芬芬就带着佑佑住进了这里。

    虽然两人的名声都不好听,但赖志坚本来就是个混子,完全不在意,白得了个婆娘,他心里还挺得意的,经常跟人吹嘘,还嘲讽周乐无能,连自己的老婆都看不住,还给他养了几年儿子。

    只是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何况还有多事的人会故意把这些话传到周乐的耳中,就是想看周乐的反应。

    只是周乐没有任何反应。

    周乐来到墙边,左右观察了下,确认没有人后,这才把编织袋放在地上,然后自己三两下就爬上围墙,轻轻地跳进院子里。

    落地后,他拿着泥刀的手紧了紧,似乎在下最后的决心。

    然后他悄悄地摸进屋子里,这里他来过一次,知道房屋的结构,并且因为赖志坚手里没钱,屋子比较破旧,里面的门栓有跟没有似的,可能是因为觉得家里没钱,也不会有小偷来偷,所以那门栓就一直没换新的。

    周乐把泥刀从门缝里伸进去,轻轻地扒拉了下,里面的门栓就打开了。

    房屋内,鼾声如雷。

    床上躺着的两个人,正在香甜的睡梦中,根本不知道危险即将来临。

    周乐却是把手里的泥刀放下,从裤兜里拿出绳子来。

    借着微弱的光芒,他悄悄地来到床边,轻手轻脚的把两人的手脚都捆住。

    那两人在睡梦中,根本没有半点察觉,直到手脚被绑住,口里也被塞了一团布之后,这才突然惊醒过来。

    但此时已经来不及了。

    他们挣扎,却根本挣扎不掉,因为不但手脚被绑住,周乐还把他们两个人的手脚绑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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