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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边城浪子]纵马踏边城 > 第31章 踏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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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官道旁一个很常见的一个茶水亭,比一般的道路边的茶水摊要豪华得多,除了茶之外,还有酒,不仅有酒,还有下酒的食物,虽然都是一些廉价的、劣质的酒和食物,但是对来去匆匆、劳累奔波只为挣够今天吃饭钱的人来说,这些已经足够。

    茶亭旁边有很多棵树,清晨的日头还不是很猛烈,但已经够大树在地上摊开一团又一团黑漆漆的阴影,阴影里面摆放了几张粗糙的桌子,毛刺都没磨干净,旁边散落着几条长板凳,稀稀拉拉的已经坐了一些人,喝酒的,吃花生的,闲聊八卦的。

    在一群贩夫走卒、江湖闲散人员之中,有三个人格格不入。

    最远的一张桌子上,坐了一个穿着麻布衣的女人,本来是暗沉颜色的衣服洗太多次了有点发白,现在有点灰扑扑的。她身材高大,生着一张方脸,大大的鼻子,大大的眼睛,厚厚的嘴唇,好像只有那张大脸才装得下她偌大的五官,眉毛杂乱无章,和她的头发一样,肆意飞扬,板着一张脸,不怒而威的神情,就像庙里面摆放着的罗汉像。

    她带着一把朴素的长剑,一个人占着一张桌子,就点了一壶茶,一碟馒头,她吃得很慢,她用一把小刀把馒头片成一片片的,每一片都很薄,然后大手捏起一片,慢慢送进嘴里,每一片都要咀嚼三十次,才就着一口茶咽下去,就那么一盘馒头,她吃了快一个时辰。

    离她稍远的一张桌子上,坐着一个全身黑衣的男人,面前摆着一盘豆干,他用左手持着一双筷子,夹着豆干,右手紧紧握住一把黑漆漆的刀,一刻都不曾放松。他的对面,坐着一个丽人,挂着勉强的笑容看着那盘油腻的豆干,一口也没动。

    其他的桌子或高或低都有声响,只有这两桌死一般的寂静。

    一张车身破了很多地方,用几块木板子补起来的大车向这边驶来,拉车的是一匹精瘦的老马,驾车的是一个黝黑而健壮的小伙子。

    他走进茶亭,看样子是这里的常客,不少人笑着跟他打招呼,他一一回应了之后,对着老板王聋子喊道:“王聋子,给我打五斤酒,切十个卤蛋,今天我要请客。”

    王聋子听到了他的话,抬起头来,冷漠的看了一眼,没动作,而是先说了一句话:“概不赊账。”

    王聋子当然不是聋子,他只有在别人要赊账的时候,才会变成聋子。

    小伙子得意一笑:“谁说我要赊账,我有钱,二十两!”

    这显然是一笔巨款,有的人禁不住追问:“你小子哪里来的钱?”

    小伙子脸上散发着兴奋的光:“我今天遇见了非常大方的客人,发了点小财。”

    “谁?”

    小伙子舔了舔嘴唇,故作神秘:“这个人很有名,你们都没有听说过。”

    有人嗤笑道:“既然有名,为什么我们没听说过?”

    小伙子脖子一伸,扬起脑袋:“因为你们不配,我要不是有个堂兄在镖局里做事,我也不会听说的。”

    “这人到底是谁?”

    “是个刺客。”

    “刺客?”

    小伙子低下头来,好像要说悄悄话,但是音量一点都没有降低:“刺客的意思就是说,你只要给他银子,他就替你杀人,据说他杀一个人至少也要上万两的银子,我堂兄那家镖局的总镖头,就是被他杀了的。”

    “你说的是上半年刚做过丧事的那位邓大爷?”

    小伙子点点头:“不错,出丧的那天,你们都去了,每个人都得了五两银子,是不是?”

    “嗯,那天的气派真不小。”有人回忆那天到手的银两的重量,勾起了一丝馋意。

    “今天一看到他我就认出了他——倒也不是认出了他的人,是认出了他的剑。”

    “他的剑有什么特别?”

    “他的剑没有鞘,看来就像是把破铜烂铁,但我堂兄却告诉我,他这一辈子从来也没有看见过这么可怕的剑了。

    大家惊叹着,却还是有点怀疑。

    “人家杀个人就能赚上万两的银子,怎么会坐上你的破车?”

    “他的马蹄铁磨穿了,我刚巧路过,从前面的清河镇到白云山庄这么点路,他就给了我二十两。”

    有的人很羡慕,还有人不满地嚷嚷道:“你还卖什么关子,这个刺客到底是谁?他姓什么?叫什么?”

    小伙子像是吊足了胃口,才不慌不忙,一字一句的慢慢强调:“他姓路,叫做路小佳。”

    那个一身黑衣紧紧握着一把刀的男人,本来已经站起来,准备走了,听到这个名字,又重新坐了回去,坐在他旁边的那个美丽的女人,只得也跟着坐了回去。

    最远处那个高大的女人本来一直沉默地听着,听到了这个名字,“咻”地站了起来。

    小伙子还在中间大声嚷嚷:“他还让我明天在同一个地方等他,他要坐我的车去白云山庄,我又要发财了。”

    在众人艳羡的眼光中,嘴里说着“我请客我请客”的小伙子,面前的阳光突然被遮挡,没等看清楚是谁,脸上“啪”地一声挨了重重的一眼光,打得他头昏脑涨,眼冒金星,差点摔到凳子下面。

    其他人惊奇的看着这一幕,嘴里的花生掉了都不自知。

    穿着布衣的方脸女人,表情凶神恶煞,小伙子回过神来,正想破口大骂,看清楚了是谁打他,又把到嘴的话语吞了回去。

    平白无故挨了一巴掌,小伙子当然咽不下这口气,他忍耐着嘴里的疼痛,小声骂道:“你这个女人,怎么……怎么突然打人?”

    布衣女子板着脸,声音也跟木板一样平平直直没有起伏:“因为你说了不该说的名字。”

    有个粗狂的声音代替小伙子发出了质问:“他说了什么名字?”

    这个人躺在后面的树阴下,用一顶连边都破了的大草帽盖着脸,衣服也是又脏又破,看来连酒都喝不起,所以只有躺在那里干睡。

    布衣女子冷着脸说道:“路小佳。”

    这个人扒下自己脸上的帽子,站了起来,居然是一个彪形大汉,肩膀几乎有平常人两个宽,一双蒲扇般的大手垂下来,几乎已盖过了膝盖,脸上颧骨高耸,生着两道扫帚般的浓眉,一张大嘴,脑袋上的头发杂草一般。

    他走过来,铁塔一般站在了布衣女子身前,这个女子身形已算高大,这个大汉还高了她整整一个头,他低下头,问道:“就因为他说了路小佳的名字,所以你就要打他?”

    女子说道:“没错。”

    大汉咧嘴一笑:“我也说了他的名字,你为什么不打我?”

    女子冷冷道:“我每天心情都会很好,但是只要一听到这个名字,就会破坏我一整天的好心情,所以我决定,谁每天第一个叫出这个名字,我就要打谁一巴掌。”

    她凶巴巴的脸,恶狠狠的眼神,实在让人看不出来,她的心情曾经好过。

    大汉不解,问道:“他是你的仇人?”

    “不是。”

    “那他是你的情人?”

    “也不是。”

    大汉皱眉:“那他是你什么人?”

    旁边的人已经为这两位身材高人一等人的让出了地盘,连挨了打的车夫也不想再讨回公道,拿了王聋子给他准备好的酒和鸡蛋,灰溜溜地准备回自己的车上。

    那大汉就像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头也不回,那长长的手臂向后一伸,就攫住了小伙子的脖子,拧鸡仔一样,拧了回来。

    他的嗓音又大又沉,声如洪钟,振聋发聩:“我说了让你走吗?”

    小伙子缩着脑子,可怜兮兮道:“大爷,我不走……您不让我走,我绝不走。”

    “哼。”大汉一松手,小伙子就仰面跌倒在地,他却不敢再爬起来,就这么躺在他的脚边。

    大汉这才满意,又问布衣女子:“路小佳是你什么人?”

    女子说道:“他杀了我的仇人。”

    大汉大声嚷道:“他帮你杀了仇人,那不是很好?”

    “不好!”布衣女子用毫无起伏的声音说道,“饭要自己吃,仇人也要自己杀。”

    大汉盆大的脑袋点了点,产生了认同之感:“不错,但是他既然已经把人给杀了,你准备怎么办?”

    布衣女子的口气很随便,像是在说今天准备杀只鸡:“我准备把他也杀了。”

    其他人都很惊悚,他们刚才已经听说了路小佳的光辉事迹,对他的剑已经产生了不可磨灭的恐惧和赞叹,眼前这个女人居然敢大放厥词说要杀他。

    大汉的视线又往下移,看到了她手中的剑,一把朴素得毫不起眼的长剑,但是他不会轻视,路小佳的剑在别人眼里,也是破铜烂铁。

    他叹了一口气,惋惜道:“你不能杀他,你也杀不了他。”

    女子的声音有了波动,变得不安稳,让听的人觉得不安稳:“我杀不了他?”

    大汉的口气是惋惜,在她听来,却是嘲笑。

    大汉点头:“你也用剑。”

    女子反问道:“难道这个世上只允许路小佳一个人用剑?”

    大汉说道:“用剑的人可以有无数个,但是第一却只有一个。”

    “因为他是天下第一快剑?”

    “对。”

    布衣女子猛地转身后退,走到了柜台前,说是柜台,也不过是高一点的桌子,盖了一块沾染了油渍、酒渍、水渍等等已经变得脏兮兮的麻布,垂了下来随风飘扬,上面摆放了一盆盆炒好的花生和豆干,还有一排廉价劣质的酒,密密麻麻挨在一起,全部买下来,也不过一两银子。

    “你有两个地方说错了。”

    大汉问道:“哪两个地方?”

    布衣女子的大眼盯着台子的酒瓶子,说道:“天下第一,不代表他就是无敌的,古往今来,很多个第一,都是死在别人的手上。”

    “还有什么?”

    布衣女子死死盯着那一排酒瓶子,灼热的眼神,要把那瓷瓶子烧出个洞来,众人不由地也跟着看过去,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大汉忍不住出声:“你看了……”

    他的声音消失在一道剑光中,那白色的剑光划出一道优美的弧度,在其中一个酒瓶子上一闪而过,女子手腕一转,长剑挽了一个漂亮的剑花,“噌”地一声,返回了剑鞘之中。

    那一排酒瓶子没有任何变化,众人瞪大了眼睛,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最中间的那个瓶身上,慢慢出现了一条横线,再一细看,原来不是横线,是出现了一条裂缝,酒液正从这条贯穿瓶身的裂缝中渗了出来,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瓶子的上半部终于承受不了酒液的冲击,掉落下来,砸在地上,发出一声不大的碰撞。

    酒液流尽了,余下的一小半,在只剩底部的缺口中,微微晃动,劣质的酒,闪动的光芒也是混浊的,一如众人不敢喘的大气。

    大汉看着这道痕迹出神,喃喃道:“你是暮云霜?”

    布衣女子说道:“想不到过去七年,还有人记得我。”

    虽然已经过去了七年,但是她的剑法七年如一日,和传闻中的一样漂亮,一样的快。

    切开一个瓶子不难,但是瓷器易碎,难的是如何在切开它的时候,不让力道蔓延到其他地方,否则,瓶子就会碎得七零八落。

    这也不是最难的,那一排瓶子密密麻麻,如何只击中其中一个,而不动其他分毫,更是考验用剑之人的精准快速。

    她的人不好看,她的剑还有点丑,但是她的名字很美,她的剑法更美,如梦似幻。剑是凶器,剑法夺人的䗼命,掩盖在梦幻之下,是冰冷刺骨的杀意,这把剑,七年前在东海之滨,连夺十三人的䗼命之后,销声匿迹。

    暮云霜问道:“现在,我是不是有能力杀得了路小佳?”

    “你有。”大汉瞪着铜铃般的大眼,“但你还是不能杀他!”

    “为什么?”

    大汉咬着牙:“因为他是我的仇人!”

    “你的仇人?”

    “他本来是我的朋友,但是朋友有时候比仇人更可怕!”

    “他做了什么?”

    大汉愤恨说道:“我把全部家当都拜托给了他,还有我最喜欢的女人,但是他带着我的钱和我的女人溜了,我是不是比你更有资格杀他?”

    如果暮云霜敢说没有,大汉可能在这里就要先跟她拼命,没想到她却说道:“你有。”

    “什么?”大汉有些发愣,没想到她回答得那么干脆。

    暮云霜收起了剑:“路小佳明天要到白云山庄,你也要去?”

    大汉高声道:“我既然知道他会在那里,我当然要去。”

    暮云霜说道:“我也会去,我可以让你先找他算账。”

    没想到暮云霜居然那么好说话:“你想要什么好处?”

    暮云霜说的很轻巧:“如果你死在他的剑下,那我还是要杀了他。如果路小佳死在你的手下,我就再杀了你,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区别。”在她轻描淡写的语调中,似乎明天他和路小佳一定都会成为死人,其中一个死在另一个人的手上,剩下那个死在她手上。

    “好,好,好!”大汉却大笑了起来,连说三个好字,“我等你来杀!”

    暮云霜又道:“我一向不趁人之危,我可以等你伤好了之后,再和你比试,你叫什么名字?”

    大汉瞪大了眼睛:“难道你还怕我逃跑?”

    “不,可能从明天开始,谁第一个让我听到你的名字,我就要给他一巴掌!”暮云霜漫不经心地说道。

    “哈哈哈哈哈哈!”大汉仰头大笑起来,这次真的是痛快极了,而痛快的时候,又怎么能没有酒。

    他一把夺过委委屈屈躺在地上的小伙子手里的酒,“咕噜噜”两口喝了个精光,“我叫薛果,别人都叫我薛大汉。”

    “我记住了。”

    暮云霜扔下这句轻飘飘的话,悠然离去。

    薛大汉揪起小伙子的衣领,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冲他说道:“这锭银子全是你的了,但明天一早,你就得在这里等着,载我去白云庄,你若敢误了我的事,你的脑袋就会变得像这锭银子一样。”

    他的左手一用力,那银子竟被捏得像团烂泥。

    小伙子哪里还说得出话,只能不停的点头,眼泪在眼睛里面打转,但是不敢流出来。

    薛大汉又哈哈一笑,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九月十五,天气晴朗,秋高气爽,是个好日子。

    适合游玩、交友、成亲,也适合杀人。

    还是这个茶亭,里面的人也和昨天相差无几,只是少了个薛大汉,少了个赶车的小伙子,还少了一个握刀的黑衣男人和绿衣裳的美丽女人。

    最远的那条板凳上,暮云霜还是那样坐着,吃着同样的馒头片,她身边的树干上,拴着一匹骏马。

    其他都坐的离她有点远,和旁边的人开心交谈,看起来一切正常,却都在斟酌着话语,避免不小心说出一个会惹祸上身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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