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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边城浪子]纵马踏边城 > 第1章 边城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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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寅时刚过,马芳铃就感觉到有人进了她的房间。马芳铃的作息一向很有规律,因为万马堂是个很有规矩的门派,所以她一直都是卯时起床,她的侍女也非常懂规矩,卯时一到,就会端着热水推开她的房门、撩起她床前的纱帘。

    当然也有例外,今天就是个例外。

    马芳铃隔着纱帘看向轻轻地把热水放在架子上的侍女,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着粉色轻衫的侍女取下白布浸入盆中,微弱的晨光搭在她的后颈上,形成一道光斑,轻声细语:“大老板请小姐到大厅去。”

    马芳铃走进大厅的时候,马空群、云在天、花满天、公孙断已经在他们的位置上坐好了,但是面前没有摆早点,万马堂的早点也有很规律,雷打不动,卯时三刻准时上桌,现在自然没有早点。

    坐在上首的,神色凝重,他任何时候都是这样威严的表情,但他的双眼,却是那么平和,经过了刀山火海、大风大浪,他现在不管面对什么人什么事,都能平静而宁和,这个人是她的父亲,万马堂的大当家,马空群。

    他的右边,是和他一起出生入死二十年的兄弟,公孙断。

    他的左边,坐着十多年来,为万马堂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左右场主,云在天和花满天。

    马芳铃恭敬地挨个向她的长辈们打招呼:“爹,云叔,天叔,四叔,早上好!”

    四人微微点头作为回应,待马芳铃也在自己的位置坐好,还是没有一个人有开口解释的意思,只得马芳铃开口发问了。

    “爹,您那么早就把人叫起来,是发生什么大事了吗?”

    马空群是一个很稳重的人,作为万马堂的帮主,雄霸关东,二十年来见惯了江湖风云事,自然没有什么事能轻易让他动摇。但马芳铃知道,纵使威名还在,马空群却不再那么稳、那么重了。

    为什么?

    是因为时间。

    万马堂创立那么多年,马芳铃在万马堂出生,在万马堂长大,马空群看着她从牙牙学语的婴儿长成如今亭亭玉立的少女,相对的,马芳铃当然也亲眼目睹了他的改变,或者说,他的衰老。

    当她越发长大,越发体现出年轻朝气的时候,她越能闻到他的老。

    他的气势依旧那么威严,他的掌法依旧那么凌厉。但他的心里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埋下了一颗恐惧的种子,慢慢地长大,慢慢地占据他的身体,慢慢地,就会害怕越来越多的东西,会害怕年轻时不怕的东西,尤其当那个东西犹如一把剑悬在头上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掉下来。

    马芳铃凝视着马空群,他面无表情。

    她对面的云在天回答了她的问题:“就在刚才,万马堂三十八条狗,三百九十三只鸡,全部被人一刀砍了脖子,死的干干净净。”

    马芳铃“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她知道现在不该笑,在这么严肃的时刻。但是听到那么精确的数字以及狗和鸡两种不应该从云在天嘴里说出的家禽的名字,觉得十分滑稽。

    但是其他三个人不那么认为,因为他们都没有笑。

    马芳铃笑完了,抹了下眼角,把手撑在桌子上,托住头,找了个舒服了角度,问对面的云在天:“我们万马堂有多少条狗,多少只鸡?”

    云在天回答了她:“不多不少,正好三十八条狗,三百九十三只鸡。”

    马芳铃又问:“鸭呢?猪呢?羊呢?牛呢?”

    云在天又道:“一只也没多,一头也没少。”

    马芳铃问道:“是活的不多不少还是死的不多不少。”

    云在天冷冷吐出两个字:“活的。”

    马芳铃不解:“那个人,哦,也许是那群人,大费周章三更半夜的跑来万马堂就是为了宰了万马堂所有的狗和所有的鸡?是为了不让我们吃狗肉和鸡肉,还是……”马芳铃转过头看向马空群,不耻下问,“鸡犬不留?”

    “碰”的一声,是公孙断的拳头狠狠地砸到了桌子上,还好现在桌子上没有摆上早点,不然肯定全被他的拳头震碎了。

    公孙断脸色铁青,凶手如果现在站在他面前,一定会被他的拳头砸碎脑袋。

    马空群没有责备公孙断那么不冷静的举动,他问花满天:“昨天边城有没有来什么新人?”

    边城是万马堂的根据地,万马堂扎根在这里二十多年,万马堂就是边城,边城就是万马堂。几乎所有的居民都靠着万马堂过日子,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和万马堂有点关系,比如谁的兄弟在万马堂当马师,谁家的姑娘在万马堂当厨娘,谁家的舅舅给万马堂采购,所以边城的居民,万马堂一清二楚,如果有谁进了边城,不出一刻,万马堂也一清二楚。

    花满天说道:“来了十三个人,慕容明珠和他的八个随从,乐乐山,飞天蜘蛛,还有叶开,傅红雪。”

    马空群又问道:“他们现在在哪里?”

    花满天回答:“飞天蜘蛛在客满客栈,慕容明珠、乐乐山、叶开在无名居,傅红雪租住在梁婆婆的房子里。”

    客满客栈是边城最大的客栈,它的老板王前最喜欢钱,那客栈什么时候最赚钱?自然是客满的时候,于是他就取名客满客栈。

    无名居有酒,却不是酒店。

    有赌,却不是赌场。

    有女人,却不是妓院。

    可以留宿,却不是客栈。

    它甚至本来没有名字,但它却是方圆百里最有名的地方,有名的地方当然常常被人谈起、常常被人光顾,久而久之,来这里的人都称它为无名居。

    而梁婆婆是边城的老居民了,她在长街住了几十年,生活不算富裕,幸好还有两间屋子,其中一间自住,另外一间租给短期来这里做生意的商人。

    马芳铃嘴上轻轻念着这五个名字,在想这五个人。

    乐乐山是武当名宿,成名江湖已久,虽然名声不是太好。

    飞天蜘蛛,虽然名字听起来不太入流,却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飞贼,有一双看起来不怎么起眼却看得到很多东西的眼睛和平平无奇却拿了很多不该拿的东西的手。

    慕容明珠是慕容世家的唯一公子,慕容庄主的掌上明珠,他老爹的慕容剑法也很有名,不过慕容明珠对他爹剑法的兴趣远远不及他对美色财富的爱好。

    叶开是近来江湖上有名的浪子,爱管闲事,惹了点小麻烦,也闯出了点小名气,有些人奉他为座上宾,有些人视他眼中钉。

    那傅红雪呢,傅红雪又是谁?

    商人身上要么有钱要么有货,傅红雪两样都没有,他只有一把刀,一把通体漆黑的刀。

    这样的五个人同时来到边城,为的是什么?

    万马堂昨天的案子,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马芳铃点点桌上的白纸,她指尖对着的是一个“刀”字。就在刚才,他们已经知道这五个人是谁了。

    云在天、花满天、公孙断、马芳铃都不再说话了,现在是下决定的时候,他们四个都不是下决定的人。

    在万马堂,只要他在的时候,就没有别人可以下决定,他就是万马堂的帮主。

    马空群说道:“来者是客,既然来到了边城,就是我万马堂的客人。客人,就要好好招待。”

    云在天、花满天、公孙断去招待客人了,马芳铃跟着马空群来到了他的房间。

    万马堂占地广阔,而其中最大的、最牢固的小楼是万马堂的主楼,马空群就住在这里的二楼。

    马芳铃绕过屏风,马空群在就案桌后面端坐着,没有看向她,看的是桌子上的砚台,大漠气候干燥,墨已经有点干了。

    “玲儿,你觉得是他吗?”马空群还是没有看她,突然没头没脑的说了这样一句话。

    马芳铃走过去,提起茶壶,把热水倒进了茶杯里,看着茶叶被水冲开,她觉得从今天早上开始就被马空群一直揪着的空气也稍微泡开了点。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他现在来总比拖拖拉拉的一直不来好,现在来总比心惶惶的猜他什么时候来的好。”马芳铃挑眉,无所谓的说道。

    箭最可怕的时候,不是它射出去的时候,射出去后已经有了轨迹,找到了轨迹就不再可怕。也不是还没射的时候,没有射的箭就是死物,怕它做什么。

    箭最可怕的时候,是搭在拉满的弓上面,尖锐锋利的箭头对着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发,从哪发的时候。

    马空群比马芳铃更加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他老了,突然害怕这箭发出来的时候,自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无力闪躲。

    但是看到马芳铃这个挑眉的动作,仿佛看到了她娘对着他耍脾气的时候,他有一瞬间,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力量好像也随着这份错觉充盈了他年迈的躯体——他是万马堂的主人,边城的主人,他可以像以前无数次那样,击退所有觊觎万马堂的敌人。

    马芳铃也给自己倒了杯茶,一大早什么也没吃,总要喝点什么垫垫肚子:“比起来不来的他,女儿我倒是很好奇,您那么相信翠浓?云叔收买了她,三姨也收买了她,云叔认为翠浓是他的人,三姨也认为翠浓是她的人,但是翠浓左右逢源,谁的人也不是,爹你为什么相信翠浓一定是你的人?”

    马空群道:“因为我相信她。”

    马芳铃不解:“为什么?因为她是你的女人?”从马空群对三娘的态度来看,她不认为马空群会相信他的情人。那为什么马空群会对翠浓给他的情报全盘接收呢?

    如果云在天给翠浓的消息是错的,这里面没有他找来的帮手,他们出手对付云在天,就是师出无名,落人口舌,说不定还被云在天反将一军。

    如果沈三娘给翠浓的消息是错的,那么这五个人里面,根本就没有他们等待的那个人,他们岂不是白费功夫。

    所以马芳铃很不解,虽然以前翠浓给的情报从未错过,但是很多次对的,可能就是为了这一次错的,对方已经等待了十九年,很有耐心布这么一场局。

    杯子里的热气已经不再冒了,冷掉的茶该倒了,冷掉的话也可以说了。

    马空群说道:“翠浓虽然是我身边的女人,但却不是我的女人。”

    马芳铃等他继续说下去。

    “我信任她,就像我信任你一样,因为你们同样是我的女儿,翠浓,她是你的姐姐。”

    无边无际的荒原上,马芳铃骑着胭脂奴狂奔,她的马鞭甩出来的声音很大,但是风声更大,她听不到除了风声之外的任何声音。她的眼前只看得到这条没有界限的道路,她忽然不知道这道路通向何方,她只想就这么沿着风沙的痕迹飞下去。

    然后她看到一个黑衣服的人在了道路旁慢慢行走,他的身形是瘦削的,随着风在衣服里面晃荡,但是他的手很稳,紧紧的握住一把刀,一把通体漆黑的刀。

    现在晨光微熹,阳光照在黑衣身上,仍然浮现出一层淡淡的温暖的光,但却照不亮他的刀,不管白天黑夜,好像这把刀就应该是这么暗。

    马芳铃勒住缰绳,在黑衣人面前停了下来。

    黑衣人毫无反应,好像眼前这个骑着骏马穿着红衣的美人不存在。

    马芳铃也不管他有没有反应,径自问道:“你就是傅红雪?连云场主都请不到你?”

    傅红雪像个木偶,只被设定做了一件事——拖着他的脚一步步,慢慢地,向前走,除此之外的一切都与他无关。马芳铃的话如同一粒砂,落入这荒漠中,激不起任何响应。

    从来没有一个人敢这样无视她,马芳铃气得脸都红了,大声呵斥:“你听着,今天晚上,你若敢不去,你就是混账王八蛋,我就杀了你喂马。”她本来想说喂狗的,但是她突然想起万马堂现在没有一只活狗,话到嘴边,改成了马。

    她扬起手里的马鞭,马鞭如吐信的毒蛇直冲傅红雪的脸,傅红雪没有反应,就在那信子要咬上他苍白的皮肤的时候,马芳铃手腕一转,毒蛇变回了鞭子,“啪”的一声,只是轻轻在他脸上抽出了个淡淡的红印。

    傅红雪还是毫无感觉,马芳铃那一鞭对他来说似乎只是蚊子擦脸而过,也可能他本来就是个没有痛觉神经的人。

    马芳铃却笑了:“原来是个木头人”。她知道自己笑起来很好听,她喜欢听笑的声音,也喜欢笑的感觉,此时她笑得格外开心。她笑够了,扔下这个带给了她一时开心的木头人,又高高地扬起了马鞭,策马远去。

    她的马是好马,万马堂的马已经是百里挑一的好马,她的胭脂奴更是万马堂里面的好马中的好马,速度很快,一会儿就进了边城,冲进了长街——边城最大的一条街。

    她的速度没有丝毫减慢,她骑马的时候,只要她不想,不管在哪里都不会减速,更不会让路。

    虽然如果不减速、不让路,就会撞上现在这个懒洋洋走在街心上的人。

    她高高扬起了马鞭,娇叱道:“快滚开”。

    叶开懒洋洋地抬起头,看了她一眼,连一点闪避的意思都没有。

    胭脂马也没有停,前蹄扬起,后蹄蹬地,一跃而起,竟从叶开的头上跳过,至于会不会踢到叶开,不在马芳铃的考虑之中,她还附赠了这个不识相的家伙一鞭子。

    叶开只是懒懒地抬起手,动作很轻松,只用三根手指就夹住了来势汹涌的鞭子,瞬间一股强大的力量从马芳铃的鞭子上传了过来,好像这鞭子被封闭在了石头里,无法动弹。

    马芳铃居然一时扯不回来,现在她有两个选择,要么她放开鞭子,要么她顺着这股力量,从马上摔下来。但是马芳铃不会放开她的鞭子,也不想从马上摔下来,她紧紧一勒缰绳,胭脂奴发出一声嘶鸣,紧急停住了。马芳铃维持了一个难堪的姿势,但是还好,她并没有从马上摔下来,但也没有拿回她的鞭子。

    她右手握着马鞭,他手指夹着他的马鞭。

    马芳铃试着抽了一下,鞭梢在叶开的手指里面纹丝不动。

    她只能跟夹着鞭子的人交涉:“放开。”

    叶开懒洋洋的回答:“我现在不想放。”

    马芳铃瞪着他:“那你要怎么才想放?”

    叶开眼角瞟着她:“我想告诉你几件事情。”

    马芳铃用叶开刚才的话回答他:“我现在不想听。”

    叶开无所谓:“不想听也可以,我们可以就这样耗着,多久都可以的,有美人相伴,我不无聊。”

    马芳铃怒道:“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叶开笑了:“你不应该这么凶的,不凶的时候,你本是个漂亮的小姑娘;但一凶起来,就变成人人讨厌的母老虎了。”

    马芳铃忍着怒气,道:“说完了那就快放开。”

    叶开摇摇头:“还没有,无论胭脂马也好,母老虎也好,踢死人都要赔命的。”

    马芳铃听到第二个形容词,又想骂人,但是忍了下来,恨恨说道:“现在你总可以放手了吧?”

    叶开忽又笑道:“还有一件事。”

    马芳铃愤愤道:“你哪来那么多事!”

    叶开笑的很开心:“像我这样的男人,遇见你这样的女人,若连你的名字都不问,就放你走了,岂非对不起自己,对不起你。”

    马芳铃气极反笑:“你觉得对不起自己关我什么事,对不起我关你什么事,我凭什么要告诉你。”

    叶开道:“凭你不想从马上摔下来。”

    “你……”马芳铃住嘴,好汉不吃眼前亏,她眨眨眼,变成了柔声细语,“好,我告诉你,我姓李,叫姑姑,现在你总该放手了吧?”

    叶开微笑着松开手,道:“李姑姑,这名字倒……”

    他忽然想通,一人一马已从他身旁箭一般的冲过去,冲过去十来丈,马芳铃身子突然凌空跃起,飞入了路旁的一道门里,大白天门口都要点着两盏灯笼的门。

    现在是白天,无名居这里白天也很热闹,因为人的欲望是无时无刻的,而这里随时能满足你的欲望,酒、金钱和女人。无名居虽然有女人,但是从来没有女的客人,何况是那么漂亮的女人,因此马芳铃一走进来,所有人都停下手里的动作看着她。

    马芳铃坦然自若的接受所有人眼光的洗礼,一个美女从小到大都习惯了别人看她,当然就不怕任何人的眼光。

    她径自走向最中心的长桌,那桌子上散落着牌、骰子和酒,还有金子和银子。

    马芳铃走到右边的位置,还没说话,原来在位置上的人已经很自觉地把位置让了出来。

    马芳铃坐了下来,看向对面,桌子的左边坐着一个紫衣少年,身后站着穿着同款衣服的八个侍从,他左手搂着一个少女。这个少女也穿着红色衣服,虽然没有马芳铃那么美、那么艳,但是那么柔、那么媚,柔顺地缩在紫衣少年的怀里。

    马芳铃把鞭子放在桌子上,向紫衣少年扬起一个艳丽的笑容:“敢不敢和我赌一局?”说完,掏出一个锦布织就的布袋,往下“哗啦”一倒,倒出十多锭金元宝。

    慕容明珠很愿意和美女来一局,但是对赌注不满意:“美人邀约,我怎么可能拒绝,但是如果我赢了,这些金子可不能让我满意。”

    马芳铃笑道:“那你要什么?”

    慕容明珠露出男人看了会心一笑,女人看了会恶心的笑容:“和你这样的美女赌,你肯定知道我要什么。”

    马芳铃收起了笑容,冷冷说道:“那要看你有没有本事赢了。”

    原本喝酒的、大声聊天的、掷骰子的客人都停下正在做的事,渐渐围了上来。

    慕容明珠的爱好人尽皆知,他想对桌子对面的女人做什么完全不言而喻,来这消遣的人无不对这等旖旎的风月事心痒难耐,看看慕容明珠,再看看马芳铃,不知道是羡慕还是惋惜。

    有的本来就知道马芳铃身份的,有的心思活络的也猜了出来,艳羡的眼神中,更带了一点看好戏的心态。

    慕容明珠却没有那么轻松,仅仅三局过后,他已经完全笑不出来了,因为原本在他面前的金子、银子和银票,已经全部堆在了马芳铃的面前,马芳铃还挑着眉挑衅地看着他,怒气瞬间涌上心头,连搂着红衣女子的手已经开始颤抖。

    红衣女子为肩膀上的疼痛皱眉,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准备提醒慕容明珠。

    却见马芳铃轻轻抿了口酒,好整以暇的看着他,轻蔑说道:“慕容少爷,还要来吗?你带够钱了吗?无名居可不赊账。”

    一个侍从走上前来,小声的对慕容明珠说:“少爷……”

    慕容明珠用力一把推开了他,也推开了怀中的女子,红衣女子“哎哟”一声,身子半倒,旁边立即伸出一双怜香惜玉的手,扶住了她,红衣女子就势倒在了另一个怀里。

    慕容明珠拔出自己镶金缀玉的宝剑,指着马芳铃,恶狠狠道:“你居然作弊?”

    马芳铃放下酒杯,说道:“输了不要紧,要紧的是连输都输不起。”嫣然一笑,红唇轻轻吐出两个字,“孬种。”

    “你!”慕容明珠怒急,一剑刺了过去,他喜欢女人,但不喜欢不给他面子的女人,尤其他昨天才被傅红雪下了面子,今天又被一个他以为是猎物的女人下了面子,马芳铃这一句话无疑是火上浇油。

    这一剑看起来又快又狠,慕容剑法在江湖上也是一门绝学,但是绝学也要看是谁在用,在现在的慕容明珠手上,什么绝学都不是绝学。

    马芳铃手腕一转,鞭子如蛇一般缠上了那把华而不实的剑,一用力,就从慕容明珠手里把剑抽了出来,慕容明珠只觉得右手腕好像被鞭子狠狠抽了一下,再也拿不住那把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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